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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全国两会】周世虹委员: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制度

浏览:2949 发布人:宣传部 2021/03/09/12:13

在2020年5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提交了15件提案,其中多件提案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而倍受关注,各大媒体予以报道和转载,众多网友纷纷热议。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周世虹又提交了11件提案。除了一如既往地关注法治问题外,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然是他关注的重点。《商品房销售制度弊端凸显,购房人合法权益亟待保护》《改革铁路运输定价体制,推动铁路运营管理市场化》《取消手机来电显示收费,规范电信企业收费行为》等多件提案切中时弊。

早在2018年,周世虹就在提案中建议“改商品房预售为现房销售”,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建议“改革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今年,他再次就商品房销售制度弊端提出看法和建议。

周世虹认为,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开发商将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转嫁给了购房者,先预付房款后交房,不仅让购房者承担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资金成本,还会导致开发商挪用、占用资金,项目烂尾,购房人无房可住等风险。同时,预售制度还助长房地产行业低水平竞争和房产泡沫,削弱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能力,影响社会稳定,带来了管理风险、消费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以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同样存在诸多问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由于公摊面积存在缺少限制性标准,由开发商委托房产商测绘面积,容易产生暗箱操作等原因导致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和不断上涨;另外,公摊面积计算不透明,购房人毫无知情权和救济权,公共部位(公摊部分)的使用和收益归属存在争议;不仅如此,采用建筑面积计价还将带来相关收费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如物业服务费、暖气费、精装修房销售,甚至将来开征房产税也可能是按照建筑面积界定、计价征税。

作为法律工作者,周世虹在提案中指出,商品房预售和以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制度设计违反市场交易规律,对购房人显失公平,严重损害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且容易导致行业腐败等问题,亟待改革完善。

为此,他建议,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发展为开发商提供了多元化融资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完成了资本积累,具备了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商品房预售制度已弊大于利,改商品房预售为现售已经水到渠成、势在必行;实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制度,让购房人看得清楚,买得明白,既能避免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害,又能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公平、公正,铲除房地产领域的制度性腐败,不仅具有强烈的民意基础,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文:李原  图:《安徽日报》吴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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