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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浏览:52594 发布人:办公室 2020/04/27/8:17

关于推荐评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委会、工委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民革组织和广大民革党员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号召,以实际行动践行合作初心,以实绩诠释使命担当,主动请缨,同时间赛跑,同病魔较量,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经主委会议研究决定于近期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1、先进集体: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在组织、发动和凝聚党员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市级和基层组织。

    2、先进个人: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参与临床一线、公共卫生防疫、后勤保障、爱心捐赠和志愿服务等表现突出的党员和机关干部。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市委会、工委会推荐1个先进集体,1-3名先进个人(突出的可以多报,没有的可以少报或不报),并将事迹材料报社会服务联络部。

   2、审核评选。省委会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依据条件认真审核,统筹协调开展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提交主委会议通过.

   3、表彰奖励。民革安徽省委会颁发表彰决定。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市委会、工委会于2020510日前将简短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报民革安徽省社会服务联络部。材料报送电子邮箱:1520784939@qq.com

    四、工作要求:

1、评选面向基层一线,注重实绩、评优促先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重点考察推荐对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

 

 

                                                      民革安徽省委会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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