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至7日,民革芜湖市文教二支部、皖医弋矶山医院支部和市直二支部组成专题调研组,就“辛亥革命遗迹调查和保护”课题,联合在芜湖市和浙江省安吉县开展调研。
安徽、浙江与辛亥革命的渊源深厚、关系特殊。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先宣布独立,使安徽、浙江的革命党人大为振奋,11月9日,芜湖宣告独立,11月17日,安吉响应武昌起义,随即驱除清知县,两地曾留下了一些的辛亥革命遗迹。
调研期间,调研组发现同盟会、辛亥革命领导人寓所、革命团体机关所在地等部分已被拆除。辛亥革命遗迹消失得这么快,与保护辛亥革命遗迹的认识不足有关。调研组认为,保护辛亥革命遗迹有助于传承革命精神,促进祖国和平统一,遗址保护迫在眉睫。为此,调研组建议:要统一管理分层次监督。目前由规划、文化、文物等多个部门共同主管的管理体制,产生了多头管理或互相扯皮、推诿等状况,必然影响文物保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应建立以市、(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人大、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环保、文化、建设、财政、旅游、国土及当地乡镇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和保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当地保护工作,下设工作机构,由文化部门领导担任负责人,综合协调保护工作事宜。要编制专项规划,使遗迹保护有章可循。尽快研究和提出一批重点保护项目,统筹实施,协调推进,确保辛亥革命遗迹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要根据《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当地有关辛亥革命遗迹保护的详细规定,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为辛亥革命遗迹保护提供法律保障。要创新辛亥革命遗迹保护资金筹措机制,市(县)以上政府把保护经费列入同级计划与财政预算。同时,要积极鼓励市(县)政府制定相应的融资政策,如在城市维护费、土地资源流转费、文保单位的门票收入中按比例提取部分资金作为保护资金。各地还应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对辛亥革命遗迹保护与开发的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金介入。要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挖掘辛亥革命遗迹的社会效益。(张卫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