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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移植与孙中山思想开放性的一个例证分析

浏览:9052 发布人:宣传部 2009/07/02/9:59
                                               安徽省孙中山研究会副会长  陆发春              
                                               安徽省孙中山研究会秘书长  陈  杰
 
     『中文摘要』总体说来,孙中山先生由对西方文明先进性的认知,进而试图通过暴力革命的途径,推翻满清专制制度,在中国建立宪政的共和制度,其思想历程均有开放性特征的体现。本文以制度移植的视角,分析了孙中山出版《会议通则》(即《民权初步》)的本质特征及其在民初社会的社会意义,由一个微观角度,映射孙中山先生的开放思想。由西方民主政治会议准则书籍译述且加以中国化发挥的《民权初步》,无疑是孙中山先生对其认同的西方制度文明成果,试图移植到民初中国社会的一个典型案例;孙中山在书中回答了为什么要移植及移植此制度的目标、制度移植的主要对象、学习制度移植的主要方式等问题。
    关键词: 孙中山  开放思想  制度移植
 
 
     大体说来,孙中山先生由对西方文明先进性的认知,进而试图通过暴力革命的途径,推翻满清专制制度,在中国建立宪政的共和制度,其思想历程均有开放性特征的体现。如其主张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在中国施行民主宪政,提出权能区分制度设计等。本文以孙中山先生借鉴西方民主政治会议准则书籍,译述且加以中国化发挥的《民权初步》为例,尝试由制度移植的视角,解读《民权初步》在民初时期的社会意义;由一个微观角度,映射孙中山先生开放思想。
           一、 学习西方先进制度,倡导并力行制度移植
     《民权初步》的成书及其发行,是孙中山先生倡导在中国施行欧美行之有效的会议议则,实现民权初步目标,进行制度移植的一次意义非凡的尝试。孙中山先生自己在《民权初步》序言中即有明确说明:“西学之东来也,玄妙如宗教、哲学,奥衍如天、算、理、化,资治如政治、经济,寿世如医药、卫生,实用如农、工、商、兵,博雅如历史、文艺,无不各有专书,而独于浅近需要之议学则尚阙如,诚为吾国人群社会之一大缺憾也。夫议事之学,西人童而习之,至中学程度则已成为第二之天性矣,所以西人合群团体之力常超吾人之上也。”“西国议学之书不知其几千百家也,而其流行常见者亦不下百数十种,然皆陈陈相因,大同小异。此书所取材者,不过数种,而尤以沙德氏之书为最多,以其显浅易明,便于初学,而适于吾国人也。此书条分缕析,应有尽有,已全括议学之妙用矣。自合议制度始于英国,而流布于欧美各国,以至于今,数百年来之经验习惯可于此书一朝而得之矣”。[1]承认近代以来中国受西洋影响,学习西方,移植制度成为必要,《民权初步》即是移植西方的议学指南书籍。
    上揭引言,告诉我们沙德氏(shattuck)著述是《民权初步》重要来源。蒋孟麟相关回忆提供了《民权初步》来源另一路径。蒋氏1909-1911年与革命党人刘成禺一起在美国加州编辑《大同日报》,他也认为《民权初步》是孙中山由西方移植虚心学习的产物。“大约在辛亥武昌起义前不久,总理正在美国旧金山作革命活动,······一日总理、刘成禺和我三人在一起,总理忽对我和刘先生说,有一件事关系今后革命建国甚为重要,这是西洋政治进步民权发达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即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我们必须建立这一基础,我们革命建国才能成功。总理一面说一面从衣袋中取出一本书交给我,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Robert)所写的《议事之法则与秩序》(Parliamentary Rules&Orders)一书。当时总理的表情十分严肃,而我们却未感觉此一问题有如此的重要。总理既然要我们翻译此书,也就唯唯答应了。其后因为事情的牵累太多,终不能把此书译成中文,实在是一个遗憾,实则也并不知道此一工作的重要”。“大约在民国六年的秋天,我由美已回国,在上海晋谒总理,他忽然又把这件事问我。他说:‘我请你翻译那本罗伯特的议事之法则与秩序的书,已经译好了没有?’我对他说:因为事忙,找不开时间,至今尚没有着手。总理忽又说道:我知你不重视此一工作,我早已自己编好了一本在此。他一面说一面从书桌的抽屉内取出一本缮就的稿本,这便是总理手著的《民权初步》。此书出版之后,总理还送给我一本。当时名叫《会议规则》,《民权初步》和《社会建设》的名称大概是后来用的。”[2]蒋孟麟生前所撰《追忆中山先生》中同样内容的回忆也能佐证。廖仲恺在1924年的一次演讲中,也追述孙中山为使同盟会员养成开会议决的习惯,嘱其翻译英文会议议则书:“当时兄弟以为这种书干燥无味,太没意趣,所以不甚当心,遂置诸高阁。后来总理由美回来,还问该书有否译成,兄弟因为当时尚没知道该书是为中国所需的,抛置不译,心理非常难过。[3]
 
    二、   制度移植的文本解读
 
     如果说制度移植是模仿先进国家的文明制度,制定适合本土环境,希望大众成员能够认同的进步价值观念和共同遵守的规章、秩序、准则。由此来解读孙中山先生的《民权初步》,则发现其思想开放性特征尤为明显。
    1.  孙中山回答了为什么要移植及移植此制度的目标
中国社会受专制统治太久,民国虽然成立,但民权并未实现;实现民权是中国国民适应二十世纪人类文明进化大势的必然,也是民初社会政治的急迫性需要。孙中山对《民权初步》这一制度移植的必要性有清楚的说明:“中华民族,世界之至大者也,亦世界之至优者也。中华土地,世界之至广者也,亦世界之至富者也。然而以此至大至优之民族,据此至广至富之土地,会此世运进化之时、人文发达之际,犹未能先我东邻而改造一富强之国家者,其故何也?人心涣散,民力不凝结也。 中国四万万之众等于一盘散沙,此岂天生而然耶?实异族之专制有以致之也。在满清之世,集会有禁,文字成狱,偶语弃市,是人民之集会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皆已削夺净尽,至二百六十余年之久。种族不至灭绝亦云幸矣,岂复能期其人心固结、群力发扬耶!”民初社会政治生活的倒退,“无如国体初建,民权未张,是以野心家竟欲覆民政而复帝制,民国五年已变为洪宪元年矣!所幸革命之元气未消,新旧两派皆争相反对帝制自为者,而民国乃得中兴。今后民国前途之安危若何,则全视民权之发达如何耳。”发达国民民权由何做起呢?“则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始。而欲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又非从集会不为功。是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然中国人受集会之厉禁,数百年于兹,合群之天性殆失,是以集会之原则、集会之条理、集会之习惯、集会之经验,皆阙然无有。以一盘散沙之民众,忽而登彼于民国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无措,不知所从,所谓集会则乌合而已。是中国之国民,今日实未能行民权之第一步也。 ”[4]
    孙中山进行制度移植的目标是实现民权,让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的民国名副其实。“今民国之名已定矣。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而革命之功亦以之而毕矣。此后顾名思义,循名课实,以完成革命志士之志,而造成一纯粹民国者,则国民之责也。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而实行其权者,则发端于选举代议士。倘能按部就班,以渐而进,由幼稚而强壮,民权发达,则纯粹之民国可指日而待也。”制度移植的一个前提是对本土社会环境要有基本的认知。 孙中山对民初中国社会政治有较为清醒的认识:“然则何为而可?吾知野心家必曰?‘非帝政不可’,曲学者必曰‘非专制不可’。不知国犹人也,人之初生,不能一日而举步,而国之初造,岂能一时而突飞?孩提之举步也,必有保母教之,今国民之学步亦当如是。此《民权初步》一书之所由作,而以教国民行民权之第一步也。”[5]
    2.制度移植面向社会人群。
     孙中山酝酿于民初,1916年着手编撰《会议通则》,1917年2月完稿,同年4月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会议通则》铅印线装单行本。后来编入《建国方略》之三(社会建设)时,才改名《民权初步》。在《会议通则》书前序言中,非常明白地注明出版此书的读者对象是国民主体的社会大众人群:“凡欲负国民之责任者,不可不习此书。凡欲固结吾国之人心、纠合吾国之民力者,不可不熟习此书。而遍传之于国人,使成为一普通之常识。家族也、社会也、学校也、农团也、工党也、商会也、公司也、国会也、省会也、县会也、国务会议也、军事会议也,皆当以此为法则。”[6]在其结论部分,则直接指称凡参加一切会议议场中之用:“以上各章所详论之原理方式,足为领率议场者作指南之用矣。”[7]
 
    3.学习制度移植的主要方式
 
    民国成立之后,一段时间内上到国会,以及各级政治层面林立的政团,下到基层社会自治组织行业公会、同乡会社等,集会议事似乎是常态。各类社会组织是否有规范和行之有效的会议规章、条例?如何学习和运用《会议通则》?孙中山在序言里也明白地告诉国人,所译述的《民权初步》,为习练演试的书籍,非阅读诵读之书:“此书譬之兵家之操典,化学之公式,非流览诵读之书,乃习练演试之书也。若以流览诵读而治此书,则必味如嚼蜡,终无所得。若以习练演试而治此书,则将如嚼蔗,渐入佳境。一旦贯通,则会议之妙用,可全然领略矣。”[8]如何来学习与演练呢?方式其一,“然欲为良议员者,徒诵读之、研究之犹未足臻其巧妙也,必须习练成熟,而后乃能左右逢源,泛应曲当也。欲议场之步调整齐,秩序不紊,则非常时开会演习议法不可。其演习之道,有假设议场以专行练习者,然不若乘开会之期而兼习练之,则更为一举两得也。凡社会其事由少数董事或委员办理者,则会员鲜有机会以习练;倘另行随时开执行会,使全体会员在场,而将事件提出加之讨论与修正,而后处以最终之动作,则会员一年之所得,必胜于五年之研究及演习也。此书可备为个人研究及会场参考之用,且可备为同好者常时集合玩索而习练之。”其二,对团体组织来说,既可照《民权初步》准则行事,“凡团体欲以此书为津梁者,可于其规则加定一条如下:‘本会集议规则以《民权初步》为准。’如是则有疑点,皆以此书为折衷也。”亦可变通办理:“若有团体不欲全照本书所定之规则,便可另立专条,规定其会所欲行者,如是则关于此种事件可不必照此书所定也。此等专条,不必包括于规则之内,一记录之表决案亦已足矣。譬如一会已采择本书之规定为例,而又欲以动议须有附和,或以复议动议不当加以限制为适宜者,便可立例如下:‘本会定以所有动议,须得附和,而后能接述之。’或:‘本会定以凡会员皆能提出复议动议。’”[9]
    4.制度移植的主要内容。
    孙中山先生《民权初步》,共5卷20章,另有序言、结论、附录等部分。其主要内容为二大部分,即结会和如何开会议事。为什么要分为二个部分,这与孙中山先生译述此书面向国民大众之“会”的目标有关系。 结会部分有“临时集会”组织法、“永久社会”成立法二种,皆有议事的秩序以及会议办事的必需人数即额数,会员的权利义务等准则;由第二卷开始,孙中山主要展开动议、离奇的动议及其地位释义、讨论、停止讨论的动议、表决,对表决的复议;修正案;动议的顺序;应对破坏议则的发生等一切突发急事“权宜及秩序问题”。卷后附录是给大众之“会”作为模范学习的一个“地方自治励行会”章程和结会、议事规则。议事表及其说明则直观地对议事规则予以展示。
 
    三、制度移植尝试与中山先生思想开放性
 
   对孙中山先生在那个时代里,借鉴于欧美先进文明制度,对象是中国国民大众,虽然用意很深,但文本内容具体而微,甚或说是冗长繁琐的《会议通则》,即《民权初步》,应该如何评价它呢?本文以为,立足于孙中山先生著述此书时代的特殊的社会环境分析,学习借鉴西方进步制度,面向中国社会大众群体,其思想的开放性特征尤为明显。当年为此书作序的章太炎就说该书创作“逢时”,邓家彦说此书可以给不识会议之道的中国大众“兹书盖其模范耳。”[10]朱执信认为此书通俗地“妇孺皆可明白”。当然朱执信说此话的背景是那个现代白话文运动尚未启动,文言文流行的时代,了解1917年前后历史背景的人自当会意。进而言之,即使是新文化运动已经风起云涌,五四运动掀开中国社会历史新的篇章后的1920年代,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在新文化运动界卓有影响的人物,如胡适和蒋孟麟,俩人针对五四以来学生社团活动的紊乱无章现状,发表《我们对于学生运动的希望》重要篇章,文中提出:五四运动虽然增加了学生的团体活动,但是学生的团体活动不仅内容偏枯单调,而且组织上太不完善。在胡适等人看来,学生的团体活动不管是学术研究会之类的学术团体活动也好,还是童子军、同乡会、学生会等体育游艺、社交和组织团体也好,组织活动都是不完善的,而补救的最主要办法是施行会议议事法则。“要补救组织的不完备,应注重议会法则(Parliamentary Law)的重要条件”。而他们开出的具体议事方案是,“简单说来,至少须有下列的几个条件:(1)法定开会人数。这是防弊的要件。(2)动议的手续与修正议案的手续。这是议会法规里最繁难又最重要的一项。(3)发言的顺序。这是维持秩序的要件。(4)表决的方法,(一)须规定某种议案必须全体几分之几的可决,某种必须到会人数几分之几的可决。某种仅须过半数的可决。(二)须规定某种重要议案必须用无记名投票,某种必须用有记名投票。某种可用举手的表决。(5)凡是代表制的联合会(无论校内校外)皆须有复决制(Referendum)。遇重大的案件,代表会议的议决案,必须再经过会员的总投票。总会的议决案,必须再经过各分会的复决。(6)议案提出后,应有规定的讨论时间,并须限制每人发言的时间与次数。”[11]胡适、蒋孟麟强调的会议额数、动议、修正案秩序、复决制等规则,都曾是孙中山1917年《会议通则》中专门解释阐释的内容。孙中山还把自己的译著赠送给五四运动中的学生骨干,据参加领导1919年上海五四运动的上海学联成员朱仲华回忆,孙中山同年10月接见他时:“孙中山先生还从书架上抽出来一本书,这是他亲自译注的《会议通则》,是他根据《英国议会法》写成的,是1917年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的线装本(后改名为《民权初步》)。当时孙先生还在书上写了“仲华先生惠阅”,送给了我。”[12]《民权初步》作为孙中山遗给后来者的重要精神遗产之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起到了教育民众,指导他们如何进行社会建设的作用。“倘能熟习此书,无论在社会学校,农团、工党、商会、公司、国会、县会、国务会议、军事会议等里面,都有很好的规定,所以这本书的功效,很是伟大。我们能明了书中的精义,加以熟习,才能于国际政治舞台上,得到胜利。才能够得到和运用真正的民权,造成三民主义的安乐幸福的社会。”[13]当然后人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社会立场去解读《民权初步》,自然结论也会有所不同。以制度移植的视角,分析孙中山尝试在中国倡导施行《议事通则》,训练国民素质,培育民权观念,确能发现孙中山著述文本的开放性这一思想本质特征。
(本论文2008年11月在民革全国孙中山研究理事大会上作论文宣读)
 


[1] 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三 民权初步(社会建设)》序,《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383页
[2] 黄季陆:《蒋孟邻先生与国父的关系》,台湾《传记文学》第5卷第2期 
[3] 廖仲恺:《作事必有恒心》,转引自吕芳上《革命之再起――中国国民党改组前对新思潮的回应(1914-1924)》,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9年4月出版,第99页。
[4]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三 民权初步(社会建设)》序,《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383;384页。
[5] 同上,384页。
[6] 同上,385页。
[7] 同上书,464页。
[8] 同上,385页
[9]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三 民权初步(社会建设)》结论,《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465页。
[10] 孙中山《会议通则》1917年版,邓家彦序。
[11] 胡适、蒋孟麟:《我们对于学生的希望》,沈寂、陆发春等编《胡适全集·时论卷》21卷,2003年9月版218-227页。
 
[12]朱仲华口述⑴:《孙中山支持五四运动》,引见《绍兴文史资料》第七辑。
[13] 《民权初步――考试问答一百条》,三民公司印行,1929年,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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