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查看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革要闻
【组织建设年】民革安徽省委会出台市属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

浏览:2621 发布人:宣传部 2020/06/22/15:43
    2020年6月8日,民革安徽省十三届二十一次主委会议,通过《民革安徽省委会关于做好2020-2021年市属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2020至2021年市属基层组织换届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精神,深入践行“四新”“三好”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用人导向、优化结构和规范程序的原则。《意见》明确新一届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规模、结构、年龄、任期要求和委员候选人提名条件、提名程序等有关换届政策,对市属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流程和换届选举会议工作程序提出规范性要求。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属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由市(工)委会领导,各基层组织现任委员会组织实施,省委会进行指导、监督和抽检。
    《意见》强调要加强纪律教育和宣传,严格监督换届程序和工作纪律,保障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省直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由省直工委参照《意见》执行。(陈琳)
打印 』※ 收藏此页 ※『 关闭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