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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岗工人再就业优惠政策应实施到位

浏览:6729 发布人:admin 2009/04/10/10:48
    民革蚌埠市委会反映 在下岗工人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上,印满了政府给予下岗工人再就业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让人从心眼里感到温暖,其中有几条尤其让人心动,如下岗工人办理营业执照,可享受免收手续费的优惠,对于财力不足无法自主创业的下岗工人还可给予办理小额贴息贷款。蚌埠市有一个家庭,儿子是个纺织厂的下岗工人,现在在私人企业打工,每月工资600元,不交三金。儿子一家三口人,儿媳妇没有工作,生活极其困难,生活上主要靠老人补贴。看到这个优惠政策,便想自己开店做生意,打算由此改善生活状况。可是一番奔波,使人感到这项政策制定得好,却很难到位。
    首先是办理营业执照。如果不享受免费,工商局直接就可以办理,而要享受免费的,必须先开业,有门面,有货架,有货物,经过工商局现场察看后方可办理。而要有门面房,必须先租房,这就需要钱,装修房也要钱,置办货架、货物也要钱。另外买一个经营权就需要上万元,这么多钱对于贫困的下岗工人来说是无法借到的。于是想到可否办理小额贴息代款。工商所所长回答说:很难办理,手续繁多,难度特别大,自他干所长以来就很少有人办下来过。于是,只好打退堂鼓,不去想自主创业这条路了。
    政府在下岗工人再就业优惠证上白纸黑字印的清清楚楚,许诺给的优惠在实际操作中又很难实现。如果办不到或无法操作,就不要许诺,许下诺言又不能实现,岂不成了空口说白话?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调整关于下岗工人再就业优惠政策条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给城市贫困人群一个扎扎实实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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