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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58号 加强监管 堵塞漏洞 确保金融系统健康发展

浏览:6455 发布人:参政议政部 2014/12/02/16:11
    芜湖市政协委员、民革市委会宣传处处长张卫强反映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金融系统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由于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且窝案串案也呈高发态势。当前金融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违规放贷。利用贷款审核审批权简化放贷程序或明知贷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手续不完备或弄虚作假,收受好处而为其提供帮助,违规放贷,造成贷款不能及时归还甚至无法追回。 
    二是挪用牟利。利用对政策性专项贷款的监管权力,向专项贷款客户“借款”,挪作他用,牟取利益。 
    三是以“卡”套现。由于商业信贷把关较严,手续繁琐。一些融资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贿赂手段、拉拢腐蚀银行员工违规发放大额度信用卡,达到“掉头套现”目的。
    四是虚报侵吞。利用银行在营销费用的预算使用管理不规范、审批报销手续不完善等漏洞,违规报销营销费用,中饱私囊。
    五是投桃报李。利用职权为他人获得新建网点装饰业务提供便利,而承包人在获取业务后,为表示感谢,向其大肆行贿。 
    发生上述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以贿换贷“规则化”。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商业信贷成为典型的贷方市场,权力寻租致使“以贿换贷”潜规则出现。二是内部管理“软质化”。个别高层管理者自身不廉洁、不正,对下属难以监督管理。三是思想教育“虚泛化“。为追求经济效益,只注重员工业务能力,把精力放在业务拓展上,对员工的考核主要看业务成绩,忽视了对员工队伍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四是监督检查“突出化”。银行业务迅速拓展,造成基层网点增多面广,内控管理和制约机制跟不上,监督检查往往是一次性、一阵风,缺乏长效机制。为此建议; 
    1、健全内控机制。坚持内控原则,根据银行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需要,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使各项业务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围绕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等,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主要负责人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对主要岗位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制度,达到互相监督制约,防患于未然。 
    2、规范程序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实行公开公示。通过网络媒体,依法向社会公开银行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内网和公开栏方式,公开内部职权行使,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尤其是对干部任免,财务监督等,加大公开力度,实行离岗交接公示制度。 
    3、加强动态监管。以年度为周期,结合经济发展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与稽查审计工作配合,发挥银行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在专项检查和案件查防中,采取部门联合调整方式进行,及时发现可能引发腐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进行风险预警。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4、坚持惩防并举。惩治犯罪是最有效的预防,要发挥法律震慑作用,依法查办银行系统职务犯罪。在处理内部员工问题上要克服“小事化了”倾向,不能姑息迁就。该查处要查处,该移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以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批、预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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