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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EMC模式助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浏览:6163 发布人:参政议政部 2017/06/01/8:35

民革安庆市委会办公室主任朱月庆反映,EMC模式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引进我国后,获得了长足发展,目前主要运用于建筑节能、电机系统、余热利用、照明工程等领域,如浦东国际机场蓄冷项目、宝钢集团工业锅炉改造项目等。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运用EMC模式目前尚无先例可循,但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条件,仍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一是有市场。以安庆市中北巴士有限公司和安庆市公交集团为例,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两家企业目前分别拥有车辆500台、36台。按每辆公交车日均消耗柴油30升、0号柴油6.16元/升计算,全年燃油消耗量为5869200升,油费支出3600余万元。若其中一半车辆更换为电动公交车,按日均耗电30度、商业电价1.3元/度计算,全年耗电量为2934600度,电费支出381万元,可节省燃油费1400余万元。

二是有供给。从相关数据来看,我省新能源汽车的产能是充足的。以安庆为例,到2020年,安庆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能力将超过30万辆。

三是有政策。目前,不管是新能源汽车领域,还是合同能源管理层面,国家均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如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

四是有经验。近年来,我省在经济发展上敢于先行先试,如实施安庆市外环北路建设等市政道路PPP项目、凤凰污水处理厂二期等EPC项目等,这些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培养了大量人才,为EMC模式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运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此建议:

1.在供给层面上,依托省内现有的江淮汽车、奇瑞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公司,以各地市发投公司、新能源汽车企业共同出资的形式,组建成立市级交通节能服务公司,专门负责新能源汽车EMC模式的推广应用工作。一方面,引入新能源汽车企业参与组建节能公司,将带来坚实的技术和设备保障,同时,对于拓宽车企未来市场、提升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都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在我省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实践,将有力带动节能项目咨询、节能方案设计、节能运营管理等相关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对于我省新能源汽车EMC模式今后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如参与共享汽车项目等)具有重要意义。

2.在需求层面上,采用托管节能费用的EMC模式,一方面,由市级交通节能服务公司出资购置新能源客车,提供给市、县公交公司使用,并由新能源车企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免除耗能单位的成本顾虑。另一方面,建议合同期内的节能效益全部用于支付节能公司的前期成本,而燃油补贴则按一定比例由节能公司与耗能单位共享,一定程度上减轻双方的资金压力。

3.在政策层面上,严格落实国家在新能源汽车、节能产业发展等方面出台的相关政策。在城市公交规划上,交通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因此,应以实施EMC项目为契机,积极推动相关地市向此方向靠拢。此外,在节能公司采购新能源客车时,要及时落实财政补贴,降低节能公司采购成本。其次,加强监督指导,引导节能公司选择更优方案,并在税收优惠、信贷政策、相关规费减免上给予支持。再次,督促供电、国土、规划部门,在充电场站建设、电线铺设、公交站台规划、土地审批等方面早作协调、早作安排,以利于项目的快速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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