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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安徽省委会部署开展示范支部(第三批)创建活动

浏览:529 发布人:组织部 2022/04/11/15:13

2022年4月8日,民革安徽省委会印发《关于开展示范支部(第三批)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示范支部(第三批)创建活动。


近日,民革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民革示范支部(第三批)创建活动的通知》,决定于2022年至2023年开展民革示范支部(第三批)创建活动。按照民革中央的统一部署,民革安徽省委会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示范支部创建活动,进行民革示范支部(第三批)、安徽省示范支部(第三批)的推荐、评选和表彰活动。


《通知》要求,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意义。示范支部创建活动是民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抓手。全省各级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示范支部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在政治引领、思想教育、作用发挥、自身建设等方面不断探索体现时代要求、符合民革基层组织特点的有效形式,积极开展好第三批创建活动。巩固成果,实现新建支部达标要求。全省各级组织要持续巩固前两批创建活动的成果,保持创建工作常态长效。认真总结、积极宣传示范支部的先进经验,加强学习交流,切实发挥好前两批示范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前两批示范支部进行“回头看”,对不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或出现重大问题的支部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示范支部称号。新建支部按照达标支部指标要求,立足实际,争取实现达标。确保到2023年底第三批创建活动结束时,全面实现所有支部达标的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好第三批创建活动。全省各基层组织要将示范支部创建与履职能力建设年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立足实际,充分发挥支部党员自身特色和优势,围绕推动社会法制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进“三农”工作三大重点领域,积极提升履职本领,增强履职实效。注重与巩固深化民革思想政治建设年、组织建设年、作风建设年的工作成果相结合,不断丰富示范支部创建活动的内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高度重视民革示范支部(第三批)、安徽省示范支部(第三批)创建活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示范支部创建活动工作目标和任务,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为民革建设高水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知》强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疫形势依然严峻,开展支部活动要注意做好防疫工作。支委会议、支部会议可以采用通讯会议等形式。省委会在检查评比工作中,将充分考虑疫情对工作的影响和支部在抗击疫情工作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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